第(2/3)页 他想找射手,但传球的位置距离他要传的人隔了足足五米有余。 “不是吧阿sir,你传球辣么离谱的吗?”奥多姆惊了,“这是人传出来的球?” 格里芬回头瞪了他一眼。 “别那么说,喇嘛,至少布雷克的球没有砸到观众,他很有爱心。”韦夏不经意地出现,仿佛指明了76人接下来要重点摧残的对象。 格里芬自觉屁股一紧,好像被麻烦缠住了。 所幸上半场只剩下44秒,双方应该还各有一次进攻。 76人无条件把球交给韦夏。 韦夏从后场开始运球,40秒,过了LOGO。 如果他快速进攻,那么应该还能给球队争取到一次进攻机会。 他意欲如此。 巴恩斯紧绷的神经不敢马虎,可是,当他的对手施展魔法,区区一介凡人,又何以阻止? 韦夏扎出马步,球的运行轨迹不再规律,就像昔日皇后乐队的主场,你也不知道白内裤和红领巾这种穿搭是怎么想出来的。而韦夏的运球,更为魔幻,球从胯下去往背后,又从背后弹回胯下,那个瞬间很快,切球动作做出,巴恩斯的头转向切球方向——球呢?球在原地! 巴恩斯注意力被转移的那一下,宣告了他的防守失败。 韦夏过掉巴恩斯,冲进快船的龙潭虎穴,他一个人吸引的仇恨值之大,不禁让人怀疑起他的人品。究竟是多大仇和多大怨才会让快船的四名球员同时向篮下走? 韦夏跳了起来,好像要挑战四个人的协防。 右手抓着球,举到头顶,当快船的四名球员同时向他跳起来。那抓着球的右手,以舒缓的幅度拖着球到身后,指尖发力,把球点出去。 那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向了奥多姆。 奥多姆进球后一秒钟,现场的球迷才察觉到那是个多么伟大的动作。 “@#……#%……” “Wish!喔Wish!” “Holy Wish!” 每次韦夏做出这种酷炫得好死一百个精致网红脸在面前跳脱衣舞的动作时,解说员便语无伦次。 韦夏享受他们的反应,却从不自傲。 他使出的所有观赏性爆棚的动作,都来自于马拉维奇。 他的身体素质和条件都胜过马拉维奇,而且,当代的规则也更适合表演型的球风,所以他做出那些动作的时候,震撼程度、观赏性和顺畅度,可以说都胜过了手枪。 但这些欢呼与尖叫依然有一大部分属于他! 韦夏只是一个完美的模仿者。 他自己很清楚,因此,不管外界怎么评价,他都只是想要摘掉打球没有观赏性的名声,让人知道他也可以成为那种球迷因为他选择到现场看球的票房保证。 56比54 韦夏快速地进攻,给快船留下32秒的时间。 即使快船打满24秒,76人也有8秒的进攻来打上半场的压哨。 压时间没意义了,他们把球交给保罗。 虽然没有压时间的必要,保罗依旧习惯控制节奏,他要把时间压到最后十秒再开始进攻。 巴恩斯忽然跑过来做挡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