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还能如何?杀了便是!”有人建议道。 屠城让他们感到愉悦无比,这才是他们喜欢的战争方式。 “不可,这些人还能卖给秦国换回不少的东西!”立刻有人反对道。 产自大秦的东西已经让他们爱上,就拿金帐卫队手中使用的钢刀以及身上穿着的金属甲来说,这两样绝对是他们喜欢的东西。这可是能在战场上保命,轻易获取功劳的好东西。 “本王想想!” 冒顿一时间也拿不住主意。 匈奴现在虽然战斗力及其强悍,但数量并不是很多。若是攻下城池便派很多人去守,那么为数不多的军队势必更加捉襟见肘。十万大军已经是匈奴能调用最大的人数了。 要是再征兵,以匈奴现在的地盘根本防守不过来,而且还有提防其他国家的偷袭。特别是秦国,若是这时有一支秦军攻打匈奴腹地,冒顿一时半会还回不去。 虽然掠夺本都人,不仅削弱了敌人,还壮大了己方。但其实在此刻的情况下,将人口运回匈奴难上加难的。 而且屠城的方式让人们畏惧,使占领区的百姓不敢反抗,便于他们的战后管理。 最重要的是这里距离匈奴太远,根本没有这么多的粮食供养俘虏。 “不愿投降的城池,城破之后鸡犬不留!” 深思熟虑之后,冒顿做出了决定。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