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第二条:该铺租金为每月40000元,乙方先交款后使用铺面,在第一个月底交清一年租金,即第一次乙方先交一年租金480000元给甲方,年底再交第二年租金,按浮动10%,其余依次类推。 第三条:乙方从租用甲方铺面之日起,如乙方租不满合同期的,此租金不退。如甲方有急需时,甲方有权收回铺面。 第四条:乙方使用水电费采用月清月结,单价暂定,水元/度(按自来水公司而定),电元/度(按供电部门而定),如受国家有关部门及政策影响,相应调整。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搬去,甲方不退房租和押金,甲方随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铺面。 第六条:乙方租甲方铺面装修必须经甲方许可,方可装修,任何情况不得拆除、搬走。乙方应注意保护室内设施,不得随意损坏,随意变更。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甲方应提前配合提供所需资金给乙方办理搬迁报批手续,并同意提前一个月交给乙方装修。 第七条:国家征用到乙方租用的铺面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其它一切损失与甲方无关,国家赔偿所有费用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合同期满,在乙方与人租用该铺面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用权。 第九条:在合同期内,铺面内的所有一切设施(包括卷闸门、门窗、卫生间、排污、锁、水、电、设施、便盆等)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完整。 第十条:在租用期间,乙方应该遵守衙门法律法规,不得从事经营吸贩毒、赌博、嫖娼卖淫等违法活动。如有违法行为及债务纠纷,违法经营,自负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在合同期满,甲方如因使用需要收回铺面时,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如需停止承租,亦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乙方如不按时交纳租金、水电费,或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租金及水电费,甲方单方有权立即收回铺面另租。 第十三条: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无故中途退铺面,不得私自将铺面转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铺面。如特殊缘故需中途退租或转让,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未正式办理转让手续前,乙方仍需向甲方交纳租金及有关费用,待乙方结清应付甲方债务后,乙方仍需向甲方交纳租金及有关费用,待乙方结清应付甲方债务后,甲方则给予办理转让手续。 十四条:方先交40000元给甲方作为决定租赁保证金,若第二年7月1日不办理正式租赁合同,视作自愿放弃,甲方不再退回40000元保证金,可另行租赁。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手印之日起生效,期满自动失效。 甲方:天马国际服装城管理部。 乙方:璎珞服装。 甲方代表:陈庆生。 乙方代表:曹细妹。 2007年7月1日。 整个合同,一共15条。 认真而又仔细的看完之后。 杨峰发现,这份合同书的第5条,最后两句有问题。 第5条的最后两句是:甲方随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铺面。 我靠。 就这两句,猫腻特别大。 哪怕到大理院里去打官司,都打不过人家。 因为这上面白纸黑字的,写得清清楚楚“甲方随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铺面”。 不过,当杨峰冷静下来的时候。 他仔细一想,又觉得有点不对劲。 因为,在重生前,他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当时,开早餐店。 那个狗日的房东老板,见自己的早餐店的生意很不错,要把店收回去,然后租给他的一个亲戚。 因为这件事,杨峰花了2000多块钱,在一个律所的律师那里,做了一次法律咨询。 那个律师最后告诉他。 只要自己交了租金。 那么,在租金到期之内,甲方是无权将铺面收回去的。 如果合同上有这种规定的话,那么,这份合同也是违法的。 因此,天马国际服装城跟租户签的这种合同,从法律角度上来说,是不合法的。 问题是,天马国际服装城的老板,应该明白这一点。 可他为什么还是要将档口收回去呢? 想到这里,杨峰决定先问一下曹细妹。 等将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弄清楚之后,再做定夺。 想到这里。 于是,杨峰赶紧问曹细妹。 “老婆,你前年在签这份合同的时候,这上面的内容,你都认真看了没有?” …… …… (那些在QQ书城订阅的读者兄弟们,请到起点来订阅,反正都是订阅。 但是,你们在QQ书城订阅,和在起点订阅,对于本庸才来说,意义完全不一样。 因为,只有起点的数据,才对作者有用。 所以,拜托您们了,请到起点来订阅,不要再在QQ书城订阅了。 还有,那些在看盗版的兄弟们,也请帮一下忙。 到起点来支持一下,反正,也就是一包“红双喜”的烟钱而已。 拜托了,拜托了,抱拳。) 第(3/3)页